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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系統管理者 - 教務處 | 2022-09-21 | 點閱數: 266

澎湖縣111年度地方文化真善美宮廟藝術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目標

(一)推廣美感教育,結合宮廟藝術與生活美學,品讀精粹,累積文化藝術正能量。

(二)發揚宮廟精神,營造孝、義、公、益真善美文化,增益生活內涵與社會祥

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承辦單位:澎湖縣山水國小

    協辦單位:澎湖縣紫微宮

比賽對象:國小學生

四、比賽時間:1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下午3:00-6:00。

五、比賽地點: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593號(紫微宮廣場)         

六、報名時地及人數:1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下午2:30紫微宮現場報名,以

    100名為限。

比賽方式

  (一)組別: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

  (二)主題:澎湖紫微宮文化藝術之美 (廣場周圍寫生)

  (三)規則

    1.當天下午2:30時開始領取比賽用紙,由各校指導老師統一向大會領取。

2.比賽時間下午6:00截止前即可繳交作品,逾時不候,繳交作品同時由主辦單位贈送

每位參賽者蠟筆一盒,請各校指導老師統一向大會領取。

         3.比賽所需繪畫用具、材料、畫板及飲水等請自備。

4.遵守防疫規定:「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協助人員請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及保持

社交距離,有症狀者請勿參加活動。」

5.比賽開始前會進行環境介紹及文化導引。

評審

(一)聘請本縣專長士評審。

(二)評分標準:內容佔40﹪、創意佔30﹪、線條色彩佔20﹪、完整度佔10﹪。

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名500元、第八名400元),佳作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若參加人數不足,則視參加人數及作品優劣調整獲獎名額。

(二)每一件作品可列指導老師乙名,各組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主辦單位記嘉獎一

次,第二名至第八名發給指導獎狀乙紙。同一名指導老師擇優不重複敘獎(含獎

狀),且僅限於就讀學校之指導教師。

(三)績優學生名單、頒獎時間與地點,於比賽完一週後,公布在澎湖縣教育處及山水

國小學校網站。

附註

(一)得獎作品不辦理退件,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刊登、展覽、運用之權

利,不另給酬。

(二)本活動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縣防疫小組公告與規準辦理必要時得彈性

因應作適宜的安排與處置。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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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隨時背

ㄨㄤ ˋ ˋ ㄈㄟ ˇ ㄅㄛ ˊ
妄,沒根據、不實際,或做任意、輕率解。菲薄,動詞,輕視;句謂輕率地鄙視自己,形容人自輕自賤,過份地小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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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16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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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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